2021年5月28日,歐盟委員會通過了關(guān)于玩具統(tǒng)一標準的委員會執(zhí)行決定(EU)2021/867,該決定是為支持指令2009/48/EC的協(xié)調(diào)標準的更新而起草的,主要涉及EN 71-7、EN 71-12和EN IEC 62115的當前版本,引用的所有其他標準保持不變。本決定自2021年5月31日在歐盟公報上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。執(zhí)行決定(歐盟)2019/1728被廢除。
玩具安全指令制定了許多安全要求,這些要求在歐洲標準化委員會CEN發(fā)布的官方標準中有進一步的規(guī)定。在適應(yīng)技術(shù)進步的過程中,標準清單會不時更新,以包括每個標準的最新版本。在此范圍內(nèi),將有一個過渡期,與先前引用的版本相比,新版本可以并行應(yīng)用,作為符合性的基礎(chǔ)。對于以前版本中引用的過期標準,定義了撤銷日期。
此次,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更新的三項協(xié)調(diào)標準如下(自2021年5月31日起)
玩具安全-第7部分:指畫顏料-要求和測試方法
EN 71-7:2014+A2:2018 將被 EN 71-7:2014+A3:2020 取代?;镜恼{(diào)整是在標準中調(diào)低了防腐劑Climbazole的限值。此前,這一要求已通過上一版 OJEU 中的限制說明實現(xiàn)。除此之外,只做了一些小的更正。
這些變化不需要重新測試或評估,因為已經(jīng)滿足對Climbazole 的調(diào)整要求。
玩具安全-第12部分:N-亞硝胺和N-亞硝基化合物
歐盟委員會最終決定將EN 71-12:2013替換為EN 71-12:2016。EN 71-12:2016代表了分析方面的當前技術(shù)水平,因為N-亞硝胺的定量限(LOQ)可以顯著降低,彈性體測試程序的調(diào)整(取樣和遷移)導致測試方法的應(yīng)用更加統(tǒng)一。盡管如此,EN 71-12:2016為某種產(chǎn)品類型引入了更低的限值,超出了玩具安全指令2009/48/EC當前版本中規(guī)定的要求。鑒于指令2009/48/EC中設(shè)定的限值是要遵守的限值,有必要在中添加一個關(guān)于標準EN 71-12:2016發(fā)布的信息性注釋。在摘要列表中,增加了“限制”,排除了EN 71-12:2016中有爭議的部分,并頒布了指令的限制。
對“36個月以下兒童玩具中擬放入或可能放入口中的彈性材料”的不同要求:
然而,EN 71-12 更嚴格的手指涂料限值(引入EN 71-12:2013) 與指令相比保持不變。同樣,所有其他內(nèi)容EN 71-12:2016 在協(xié)調(diào)過程中得到了充分認可。分析程序的變化(未切割材料的測試和彈性部件的分離,例如與紡織品的分離)可能會導致不同的測試結(jié)果。因此,根據(jù)舊版本測試的玩具樣品可能需要根據(jù) EN 71-12:2016 重新測試。
EN IEC 62115: 電玩具的安全
兩個新標準EN IEC 62115:2020和EN IEC 62115:2020/A11:2020將取代六個舊標準(EN 62115:2005、EN 62115:2005/A11:2012、EN 62115:2005/A11:2012/AC:2013、EN 62115:2005/A12:2015、EN 62115:2005/A2:2011、EN 62115:2005/A2:2011/AC:2011)在幾個章節(jié)中進行了重大更改:5.2預(yù)處理、7.2.3變壓器玩具和電源玩具、7.3.3與可更換電池一起使用的電動玩具、7.5騎在電動玩具上的說明、9.8通過USB連接的異常供電、12機械強度、13.4.1小電池、13.4.4放置在兒童上方的電動玩具、13.4.6電池盒緊固件、13.10電動玩具速度限制、15.5電池、16.1固定件、19.2光輻射和附錄A-7.3.4實驗裝置。
電動玩具必須重新評估,至少部分重新測試。